“想要”,是從自我層次發出的意願。
“想要”,是最支持小我滿足的話語,孩子們透過表達我想要而被回應,建構出他的安全自我,對外在環境信任自己能遇到好事,能得到他人的好感有信心。
逐漸長大之後,孩子需要學會為自己的”想要”而努力,學會透過自我行動來實踐想要的孩子,會成為自主負責並感受到自給自足的力量感的孩子。 當孩子能力足以承擔,卻沒有充分經驗到透過自身的行動能實現”想要”的好結果,則會形成沒有信心,自我感薄弱的孩子。 這些孩子不是沒有被教導或欠缺足夠的實習機會而行動,就是身邊的大人為他們做太多而學壞了。 所謂的”學壞”,就是透過用情緒表達”想要”而想要就獲得滿足,而逐漸學會依賴人、挾持人、控訴人不滿足自己。
“想要”能否獲得實現,最初建構小我感受被愛的信任度,接著就是建構自我效能感。
很多大人不會表達”想要”,也不會表達”不想要”,他們通常在童年時表達”想要”而沒有充分獲得大人回應,被教導不能自私,或是觀看身邊大人太辛苦也沒有為自己的想要而存在因此學會體貼的孩子。 這些孩子,通常是用自己的行動來滿足自己的想要,成為負責任而能為他人著想的好人,卻有困難單純地說”想要”。 小我的”想要”是表達小我存在感的重要方式,透過表達想要與外在世界聯繫也是讓小我感受到溫暖與安全的一種最直接的方式。 這些大人不表達”想要”,卻會用各種方式”轉彎地”來表達”想要”。
他們可能先為別人付出許多,在心裡暗自期待別人主動回應,卻因為別人不照他們預期的方式回應,期待失落,而覺得悶,不開心,被忽視感,以及被犧牲感。
或是他們可能成為權威的父親或老闆,用”你應該要”來代替”我想要”。 於是周圍的人都知道他的期待,也感到被威脅的恐懼,逐漸地,他身邊留下來的人不是壓抑,就是有所貪圖。
他們可能介於這兩者之間,有時很勤奮體貼,有時則忽然失控大說教。
其實,只要能輕鬆地表達”我想要”,而得到幾次的好回應,小我會變得輕鬆而柔軟,可親與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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