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問起一個事件,一個看法。


我覺得這很重要,寫出來,我們能一併思考。

 

她長期聽聞一起不倫戀情,感覺到女方很可憐,而這種可憐的心情在說給朋友聽時,朋友認為,「為什麼要可憐這女生,她也有得到好處呀。」

她問:「我這樣可憐是不對的嗎? 為什麼我朋友那樣說,沒辦法讓我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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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

當我們聽聞一件心中認為不好的事情,有弱勢的一方,有強勢的一方,於是,很自然而然,會對號入座,「加害者」與「被害者」而大部分的人會在心中同情弱勢,以「很可憐」的認定,來評斷這件事情。

 

我說:

可憐的認定,其實是在表達自己內心的一種「無法說出的難受感」,我們要省視的是,

  1. 可憐是真實嗎? 如果不是,那真實是什麼?
  2. 我的可憐感受,對於我想幫而幫不上忙的弱勢,有幫助嗎?  如果沒有,帶來什麼影響?
  3. 如果我持著可憐的認定,會對自己帶來什麼影響?

 

可憐,其實是很籠統的一個認定,是這朋友主觀的感受,它不是真實。

 

聽聞一件事情,我們必須清晰明白,當一個述說來到我們腦前,我們要明查:

  1. 這是客觀發生的事實嗎?  facts
  2. 還是,這裡面,已經有主觀的詮釋?  reality
  3. 這裡面,蘊含的觀點或哲理,是「對某方有好處的隱藏訊息」?  還是,對萬事萬物都有愛和慈悲的「真理」或「真實」?

 

而可憐,既不是客觀事實,也不是真理。

它是一個態度,一個認定,一種,「裡面有感受卻沒有說清楚的主觀心情」

 

也就是,這朋友,以女性的立場,以設身處地的立場,不要這樣的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也不願意這樣的事情發生在其他女性身上。  然而,對於已經發生的,她感到難受,想幫忙也幫不上忙,這種「難以處理或立即放下的牽掛與無力感」化為一種「同情」的態度,而用「她好可憐」來結論。

 

所以,「可憐」不是客觀事實,也不是真實,而是屬於我朋友加諸在她認定為「受害女性」的態度。  

 

這樣的態度,因為沒有傳遞給那位女性知道,所以,在心理層次對她沒有影響。

然而,這樣的態度,卻對說話者有影響,它無法釋放,它持續讓我的朋友,陷在這樣難過的感受中,喟嘆,而耗損能量。

 

如果,她帶著這樣的態度,認定她受害,也把「妳好可憐」的眼光傳遞到這女性身上,會發生什麼影響?  我猜,已經遭遇各種難受或苦的人,承接著他人把自己當成受害者與可憐的認定,得到的都是壓力,而不是支持吧!

 

每個人的內在核心,都是完好的。

即使遭受很大的迫害,核心依然是完好的。

然而,隨著信念,環境,人格態度的不同,這份完好,在某些人身上可以成為力量,支持他們度過困境。  然而,大部分的人,在人格層次,在經驗被迫害的事件後,都會有人格的損傷,情緒的累積,處境的無助,面對時的憤怒以及無力。

 

即使這樣,我依然會說,讓每個人,內在那份完好,成為自己存活的核心力量,支持自己度過困境,是最大的支持。

 

而外界,很多的同情,是會削弱這份生存力量的。

「我很可憐」「我需要幫忙」「我沒辦法」「我受害」

這些,本來不是自己的,卻因為外人一直這樣看待,久而久之,也被催眠成了一種幻想,「我受害」「我很可憐」「我沒辦法」的幻想。

 

對我而言,客觀事實,是這個女性,遭受了….,….,….的事情。

而她自己,如何詮釋整件事情,如何看待整件事情,則是影響自己後續最大的關鍵。

 

我最喜歡的是這樣的看法。

我是個完好無缺的人,我遭受了一些社會上會用可憐或羞恥的眼光來看待的事情。

而在現實層次,因為這些事情,我的生活還有很多連帶困境要克服。

然而,我是個英雄,這是條英雄的道路,

我需要醒來,活在內在完整的力量中,穿越那些社會加諸在我身上的各種不是我的眼光。

那些,都不是「最核心本質的真理」

那些,只是「文化中不公平,不合理,的僵化觀點」

我真正要面對的是自己每日的生活,每天的現實。

那些已經發生過的事情,我需要檢視內心的傷,而用內在完整的力量,來陪伴自己的傷。

 

所以,回到那位朋友,當她抱持著別人很可憐的想法,

  1. 這不是核心的真理
  2. 這對當事人沒有幫助
  3. 這種「可憐又幫不上忙」的認定,聽聞一件大事情又是秘密,一方面給自己一種「自我重要感」同時,又耗損著自己。

 

是的,每天,外在都有很多不公平,不公義,或難以釐清,又有人正在受苦正在發生的事情。  而我們,若抱持著可憐對方的心情,倒不如,把焦點往內,真正面對與療癒自己。

 

我們要面對的是:

「我不喜歡,不要這種事情繼續發生」

「對於自己幫不上忙,我很難受」

「這故事本身太強太深了,我無法不去想它,整個人的心思像是被佔據一樣,難以專心回到自己的生活」

 

也就是,嚷嚷著「她好可憐」

取代了真正面對自己的行動,取代了真正對他方有益的行動。

嚷嚷著「她好可憐」成了一個大海中的浮島,讓自己站穩了,不被他人的創傷事件淹沒,卻又無處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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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個夜晚,我們在家中研討毒癮少年的社會現象。

身為召集人以及主持人的我,總感覺有個義務,探討這樣沈重有影子的事情,

不是要人帶著沈重無力回去的。

而是,慈悲與愛有更大的擴展,同時,找到屬於自己能行動的,在自己的生活中,堅定實踐。

 

要做到這麼穩,聽聞他人的苦難,可以擴展自己的慈悲,而不會擔負著他人的苦難從此經常喟嘆,並且能藉此,找到自己有力量的行動。

 

這很重要,要怎麼做呢?

今日寫作的時間結束了,請點選:融入他人苦難的平衡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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